1.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
近些年来,崇义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地方、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
个别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责任不明确。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立足单位、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对县委、县政府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主动召开专门工作任务会议很少,参与单位主动沟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责任任务也少之又少,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
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4、责任考核不规范。目前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
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5、责任追究不严。
一方面,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因为没有明确规定,虽然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局面。
另一方面,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建议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扣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而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是前提,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是基础。
1、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首要环节,是责任制的基础。
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在年初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时,任务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员全覆盖,每项工作任务要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各地方、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做好承办任务的再分解、再落实,将承办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和部门,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负责人、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
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根据职权和任务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责任,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避免出现个人领导责任变成集体领导责任,集体领导责任变成谁也没有责任的情况。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责任状。与推进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结合岗位职责和廉能风险点制定“共性+个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保留共性部分的基础上,根据班子成员、各下属部门和单位、各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制定出相应的个性责任条款,并就“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2、完善考核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
一是注重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加大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在考核内容中的比重,将各单位开展工作的信息、资料报送和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查、专项督查情况以及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二是要完善责任考核的方法。
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要尽量量化,同时还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注重民主测评,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党员干部及基层群众代。
2.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遇到哪些困难和问题
一、当前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主观意识不够强,工作趋于表面化、形式主义,实际操作存在着很大随意性、不够严肃认真。
虽然各乡镇在都按照县里文件要求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也与下属各单位和各(村居)签订了责任书,出台了责任制考核方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是存在 “一把手”抓党风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通病。
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主观意识不够强,各级领导的“一岗双责”意识还较弱。党委(组)班子成员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意识,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工趋于表面化、形式主义,往往只体现于桌面上、嘴上、纸面上,而未能真正落到实处。
另外,一些党风廉政方面的工作,存在着重点不突出、计划性不强、实际操作随意性大的问题。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严肃、不认真的不良现象。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材料、账目建设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在乡镇大量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台账材料收集不齐全,档案建设不规范,缺少条理性、逻辑性的问题。
党务、政务、村务、校务、财务公开的材料收集归档不及时,有的甚至直到检查、考核还未收集归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反映到记录本上内容不全,结构不完整,会议记录零乱不规范,少数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记录本存在工作未开展为应付检查、考核而临时补填记录的现象;个别乡镇、部门制订的整改措施不得力、针对性不强,抓落实上更是缺乏力度、工作不够到位,造成效果不明显,甚至不起作用,有的问题反复发生。 “三公”违规现象严重。
(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不严, 收送个别单位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存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礼”和公车超规格配备、公车私用等现象屡禁不绝;存在外出学习考察、党团活动存在审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外出考察事后补批、未批外出、超人数外出、党团活动超规定范围现象依然存在;在公务接待方面更是存在着接待费超标准、同城异地接待、接待跨年度审批、接待费总额控制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和下乡餐费自付、村级零招待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四)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费执行不严格。
在财务制度落实上还仅停留于桌面上、嘴上、纸面上。如在差旅费报销方面,存在住宿费发票填写内容不清楚、金额超标准,汽车费超标准、汽车票连号、车票日期与出差日期不符未能作说明,差旅费填报单填写不规范、内容不清楚的问题;在财务管理方面,出现资金外借管理不规范,白条子抵库,一些原始票据没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问题;个别单位存在收支两条线不规范现象;少数乡镇、部门未能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存在超标准发放节日职工、家属慰问费和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补贴现象。
另外,会议经费、专项经费等存在标准、规格不统一,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二、当前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1、认识问题。
一是认为村官“权小位卑”,出不了大问题;二是认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没有什么可贪,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意义不大;三是村级党组织忽视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积极,或根本就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四是部分村干部理论水平低、法纪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有的甚至为维护自身或群体私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 2、制度问题。
一是制度执行不力。如财务管理虽有制度,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不执行、不落实。
部分财务审批手续不全,有的长期不做帐,有的有帐无物,有的白条入账,有的一支笔权力过大、无约束。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
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已推行多年,但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流于形式。原因是主动权不在群众掌握中,公开什么、公开多少、什么时候公开、对多少人公开都由村干部说了算,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起不到真正的理财和监督作用。
有些党员、群众怕惹事,对腐败分子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有的地方家族势力大,斗恶斗狠,群众怕遭打击报复,敢怒不敢言。
3、待遇问题。农村干部保障机制不健全,村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工作时是干部,回家是农民;既要工作,又要生产,无职、无级、“村官”变动频繁,一些村无编;三年一次的村“两委”换届,周期短,干部描述自己是经济上没干头,保障上没靠头。
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情绪和精力的投入。 三、针对当前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乡镇、部门必须从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明确目标、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开展。
3.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
近些年来,崇义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地方、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
个别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责任不明确。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立足单位、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对县委、县政府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主动召开专门工作任务会议很少,参与单位主动沟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责任任务也少之又少,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
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4、责任考核不规范。目前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
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5、责任追究不严。
一方面,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因为没有明确规定,虽然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局面。
另一方面,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建议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扣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而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是前提,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是基础。
1、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首要环节,是责任制的基础。
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在年初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时,任务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员全覆盖,每项工作任务要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各地方、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做好承办任务的再分解、再落实,将承办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和部门,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负责人、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
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根据职权和任务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责任,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避免出现个人领导责任变成集体领导责任,集体领导责任变成谁也没有责任的情况。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责任状。与推进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结合岗位职责和廉能风险点制定“共性+个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保留共性部分的基础上,根据班子成员、各下属部门和单位、各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制定出相应的个性责任条款,并就“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2、完善考核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
一是注重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加大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在考核内容中的比重,将各单位开展工作的信息、资料报送和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查、专项督查情况以及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二是要完善责任考核的方法。
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要尽量量化,同时还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注重民主测评,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党员干部及基层。
4.分析个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和原因,今后努力方向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
近些年来,崇义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地方、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
个别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责任不明确。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立足单位、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 对县委、县政府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主动召开专门工作任务会议很少,参与单位主动沟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责任任务也少之又少,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
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4、责任考核不规范。 目前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
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5、责任追究不严。
一方面,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因为没有明确规定,虽然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局面。
另一方面,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5.浅谈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详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的一是拟订工作目标,带动反腐倡廉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廉政责任,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管、源头预防腐败,加强理论研讨、提高工作水平等方面都做了具体安排,保障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开展教育活动,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以学习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活动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为切入点,激发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和贯彻党章的自觉性,使干部职工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对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理论基础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廉政责任和民主监督。
与各级各部门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明确各级各部门贵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四是开展廉政形势分析和理论研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坚持对主要问题和廉政形势分析,认真研究具体措施,部署相关工作,做到防微杜渐,长抓不懈。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廉政建设措施,促使党委和政府班子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顺劲足的良好局面。
6.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对于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法、手段、措施等多种多样,人民网曾经发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几项措施”,可以很好的借鉴。
如下: 抓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础。完善和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必须切实加强廉政文化教育。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共产党员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其次,要把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第三,要高度重视提高干部学习能力,突出抓好各级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学习,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确保干部队伍素质有效提高,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在国税文化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中突出廉政文化教育,目的是潜移默化地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抓制度,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抓制度,重点是要完善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容易产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入手,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
首先,要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规定。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第二,抓好税收征收管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要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审批项目,防止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
第三,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考评、交流轮岗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抓监督,制约腐败行为的发生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以领导干部和权力集中的执法环节、人员为重点,推进关口前移、过程监控,充分发挥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纠正把上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把同级监督看作是和自己过不去,把下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尊重的错误思想,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做到上下监督、左右监督,形成相互监督的合力。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制约。依托信息化建设提供的有效手段,建立和完善人机结合的监控机制,把监督制约贯穿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在税款征收环节,重点对纳税申报管理、税款缴纳、欠税清理等进行监督;在税源管理环节,重点对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停(歇)业、注销户、延期缴纳税款、出口退税审批、减免税审批、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进行监督;在税务稽查环节,重点对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等进行监督;在行政处罚环节,重点对行政处罚权限、程序、标准及行政复议、诉讼等进行监督。在人事管理方面,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对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接待费支出等进行监督;在基建工程方面,重点对立项审批、资金来源及使用、招投标以及超预算超面积建设等进行监督。
三是要加强外部监督。坚持落实特邀监察员制度,广泛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抓管理,夯实拒腐防变的基础管理既是加强税收业务工作的基础,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主要应从五方面着手: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加强征、管、查协调配合,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责任相互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
二是要切实加强税源管理,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切实避免和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大力加强税收执法管理,杜绝以权代法、随意执法、不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等行为。
三是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追究,提供新的手段。四是进一步深化内部行政管理,促进行政管理规范高效、运转协调、服务优良、公正廉洁。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机制,强化基本建设管理,完善和推广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切实做到“阳光采购”。
抓班子,确保政令畅通权力透明大量事实证明,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能够带出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提高领导班子感召力、创造力的基本要求,更是反腐倡廉取得实效的一个关键。
一是要在执行力、落实力、监督检查力上狠下功夫,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总局党组对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具体规定,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二是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决议,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是要不断加。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什么不足之处
(一)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
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人存在着“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监督力度不强。“好人主义”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他人、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他人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
(四)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8.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政党,政党的先进性源于人民群众,政党领导的实现依靠人民群众,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先进之源、力量之源、智慧之源、领导和执政之源。
离开了人民群众,党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是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所担负的伟大历史使命决定的。
我们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充分体现了群众路线的精神,都动员、鼓舞了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取得辉煌的胜利。
9.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意思
(一)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
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人存在着“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监督力度不强。“好人主义”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他人、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他人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
(四)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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