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人事部经常遇到的问题,难题有哪些
一、招聘问题,怎么样通过短时间的面试来确定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或者符合公司发展,或者遇到适合的人员怎么说服他选择企业,是个艺术活
二、离职问题,行政部门或人事部门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控制好离职率,毕竟培养一个人才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是很高的,而作为一个企业又无法同时满足所有的员工,特别是临近春节或春节过后,怎么降低离职率是个大难题
三、人才培养,负责人事管理,需要考虑公司应该开始什么样的培训课程来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很个人综合素质
四、管理制度标准化,一个企业那么多的员工,怎么样才能让他们的行为一致,需要制定比较完善的标准化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降低出错率
五、上传下达,意思上如果有员工向人事或行政部门人员提出意见,怎么样反映给上级领导听,提出什么改善意见;或者领导发布了一项任务,怎么样能让员工更好的接受或者执行
2.基层党员干部乱作为问上级组识部门反应问题有用吗
在这个问题上,要分清上级有关部门的依据各自职能的分管范围。
对于各级、各类单位工作岗位上的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乱作为问题,原则上不是上级组织部门的职权管辖范围,而只有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成效方面以及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才是上级组织部门职权管辖的范围。
对于各级、各类单位工作岗位上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乱作为问题,其实已经不是简单地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工作态度以及党员标准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问题了,而是已经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了。
如果一个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存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这是上级纪委和检察院的职能管辖范围。
因此,如果一个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乱作为,最好还是据实向上级纪委或是检察院反映、举报。
3.什么叫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慢作为,是相对于不作为而言的。相关部门对百姓提出的问题,不是什么也没做,但做起来有一搭没一搭,改进起来像乌龟爬,半天没动一步。这就是典型的“慢作为”。
乱作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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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反腐新时期,为进一步整肃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说不,精准自查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浓厚氛围,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成立了机关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整治内容和重点、整治步骤和整治方法,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深入自查自纠,精准施策整改。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对照自身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不怕亮丑、不怕揭短,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同时,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落实“登记、整改、督查、销号”制度。
三是严肃督查问责,确保取得实效。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及时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通过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软”,转作风、提活力、严纪律、增效率、树形象。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行政不作为
4.如何解决领导干部不作为和慢作为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
纪律作风体现党员干部的形象,关乎事业的发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说到底是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问题,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治专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工作机制。
三、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开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正确处理好集中整治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把整治行动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与本职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互相促进,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5.工作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遵照中央和北京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自查自纠有明显成效”(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公文材料)以及《北京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市旅游委坚持开门问策广泛征求意见,聚集“四风”深刻剖析检查,找问题、挖根源、定措施,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将市旅游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市旅游委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市旅游执法大队执行,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执法工作及行政主罚案件的法律法规适用准确进行把关。旅游执法大队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细则》(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公文材料)、《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旅游法规对全市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和旅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上级交办、转办以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旅游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核实。并协调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影响首都城市形象的非法“一日游”行为开展打击。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旅游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安金明副主任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为加强全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推动首都旅游产业有序发展,制定《市旅游委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要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旅游地方立法调研、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结合《旅游法》的颁布与实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机制。请《旅游法》起草人之一、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李磊副司长讲解《旅游法》的核心内容、立法思想,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等。同时,邀请朝阳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结合行政审判的案例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树立并强化了职权法定、履责及时到位、程序正当以及准确适用法律的意识。
(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2013年,市旅游委执法大队会同市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全市范围内的“一日游”市场秩序开展整治工作。出动检查人员35000余人次,检查旅游车2300余台次,检查导游员25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景区、旅游商店等旅游企业2000余家。其中,查处黑车92辆,查处黑导游16人(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公文材料),收缴旅游假地图22000份,清理非法“一日游”假站牌500余块,查处散发非法小广告行为900余起,收缴非法小广告60000余张。
1、加强旅游执法协调联动,深入推进“一日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捣毁涉嫌诈骗游客的犯罪团伙。“五一”小长假期间,会同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朝阳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位于朝阳区的北京玉宝轩商贸有限公司(原名玺龙翔玉器店)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捣毁了这个以“祈福、做法事”名义对参加北京“一日游”的外地游客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
6.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11种: 1、宣布无效; 2、撤销违法; 3、重作行为; 4、修正违法; 5、履行职责; 6、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8、返还权益; 9、恢复原状; 10、行政赔偿; 11、被通报批评。
因为行政人是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对外进行行政活动的,行政人的职务行为应视为行政主体的行为.作为行政人的法律责任不是不追究,而是先由行政主体对外承担,再由行政主体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法律依据是: 《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法》第1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也就是政府和其下属的工作部门)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负有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法定义务,但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未按照法定程式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消极行为。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乱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做出的一种错误行为方式,即行政主体在履行提供公共服务、承担行政责任等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义务或管了不该管的事,导致国家政令不通、执行不力,同时还损害国家的全局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表现形式有行政“错位”、行政“越位”等。
“乱作为” 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是一种渎职行为,具有明显违法性的特点。
7.三严三实个人问题清单不作为问题,乱作为问题,贪腐谋私问题,执法
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身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和最前沿,要时刻牢记、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
第一,如何做到严以修身。修身就是对自己思想、道德、情操、言行等一系列关乎自身的塑造。
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严以修身既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也是干事创业之基。在深化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的坚定依赖于坚持不懈地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迷茫、精神懈怠、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有的认识不足、能力不足、信心不足、干劲不足,其根源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放松了党性锻炼。
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美德、一种责任、一种追求,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在学习中提高素质、提高能力,在学习中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实践锻炼中提升道德境界。
形之正,不求影之直,而影自直。道德品质是党员干部的首要品质和人格魅力。
但是,有的党员干部道德观念淡化、道德标准不高、道德素质缺失,有的甚至唯利是图、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严重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风气。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在重大考验中检验自己的政治定力,在服务群众中检验自己的宗旨意识,在推进发展中检验自己的担当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
在时刻检点中追求高尚情操。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
严以修身必须勤于检点,经常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三严三实”要求,并及时勘错纠正。从现实情况看,党员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吃喝玩乐这些小事开始的,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这些小节开始的,“温水煮青蛙”,久而久之就难以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袭,最后走上腐败路、不归路。
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追求高尚情操,自觉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只有明是非,慎己行,讲操守,重品行,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修”出做人为官的大境界。
第二,如何做到严以用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做到掌权不迷失方向、用权不逾越规矩。
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严用权、慎用权、用好权,不踩“黄线”、不越“红线”。用权为公。
古人讲,“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是广大群众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广大群众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私用。
要坚持权为民所用,心怀公正之心、公平之心、公道之心,做到公平用权、公正执法、公道办事,切实把权力用在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上,用在为广大群众谋福祉上。用权有规。
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一定要强化“依法用权、规范用权”意识,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清单,主动把权力置于“阳光”下,切实做到按制度、按程序、按规矩用权办事,不专权、不越权、不搞特权。
用权有责。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负其责。当下,一些权力失控、权力失范的典型案例说明: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法纪意识淡薄,才会贪恋权力、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时刻自我提醒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唯有牢记为民谋利的责任使命,以戒慎戒惧的心态行使权力,才能做到用权为民、用权于民。第三,如何做到严以律己。
严以律己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行为的内在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做到防微杜渐。“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果平时不重视、不及时纠正自己的一些小毛病、小错误、小问题,就有可能积小成大,积少成多,慢慢腐化堕落,最终陷入腐败深渊。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守好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防患于未然。
划清公私界限。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因为个人情感而混淆公私,无形中埋下腐败的“导火索”;还有的领导干部被所谓的“朋友哥们”拉下水,走上违法犯罪不归之路。
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划清公私界线,正确对待亲情友情,坚持原则、公私分明、先公后私,不以义气犯原则,不因私情乱公事,不受关系所左右,“始终把风筝的线牢牢握在自己手中”。严守纪律规定。
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高低,都要自觉把自己置于纪律的约束、组织的管理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禁令,要多行善,不干伤害百姓的事;要正己身,不干歪门邪道的事;要守规矩,不干违法乱纪的事;要讲诚信,不干背信弃义的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第四,如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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